招生原则
1. 认真贯彻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沪教委基〔2017〕2号)文件精神,坚持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,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信誉,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做好2017年新生招生工作。
2. 我校承诺,在招生过程中,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、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、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、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,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,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。
时间:3月25日至4月7日(具体时间见下表)
参加对象:符合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及其家长。
报名办法:出于安全考虑,防止短时间内的人员过度集中和“排长队”现象。我校“校园开放日”由家长网上登记,学校统一安排,分批次开展。
即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24点,家长通过开放日预约页面,进行信息登记。我校将陆续通过短信通知家长前来参加“校园开放日”的具体时间
双休日、假日场次
3月25日 周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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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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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日 周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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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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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6日 周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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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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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3日 周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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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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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日场次
3月27日 周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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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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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1日 周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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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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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8日 周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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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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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5日 周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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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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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9日 周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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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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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6日 周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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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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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0日 周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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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00-2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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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学生需携带电子学生证,凭短信通知进校。
2.每位登记学生由一位家长陪同。
3.学生不需要携带纸笔及其他文具入场。
4.开放日当天,我校不组织入学报名、不进行纸笔测试、不对学生面谈、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、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。
5.学校地址:上海市嘉定区宝塔路1166号。
6.友情提醒:学校及周边停车不便,希望大家绿色出行,地铁11号线白银路站下。
上海民办华二初级中学
2017.3.15
开放日预约页面:请点击此链接打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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